你听,记忆的钟

七、今天四月十三日(2)(2 / 2)

当然,我最嫉妒她的是,虽然,她白皙的小脸上,有八粒雀斑和一道小疤,她的腿有点内八字,却还是那个叫做夏晚的男子是这样的爱她。

虽然我总是努力的找她的缺点——比如,她有几粒小雀斑,有道小伤疤,还有点内八字脚,小驼背但是,她依旧很漂亮,而且这些缺点成就了她那种特殊的纤弱的漂亮。

我问鲁达达,我漂亮吗?

鲁达达不说话,吧唧吧唧的啃汉堡。

多么打击人啊,连胖头大脸的鲁达达都不承认我好看。最后,我生气了,我说,鲁达达,你说,你长得像一头猪一样,为什么你姐姐鲁甜甜就那么漂亮!

甜甜。鲁甜甜。她是大脑袋鲁达达的姐姐。

鲁达达喝了一口可乐,他说,这个,你得去问我爸妈。不过,我想,大概是他们建造我姐姐耗材太多,所以,建造我的时候,就没那么多原料,把我整成了豆腐渣工程吧。

鲁达达的话,让我突然大笑。倒不是他有多幽默。而是我突然幻想,如果鲁甜甜长成鲁达达这个豆腐渣工程的模样,夏晚,你还会喜欢她吗?

你们看,我果真好变态!一点儿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破幻想,都会让我幸灾乐祸到笑出眼泪。

鲁达达看着笑的像傻子一样的我,说,万格,真奇怪,为什么你的脸上,有个蝴蝶的影子啊?

他的话,让我的心突然有些凉,我抿抿嘴巴,说,你个傻子!你脸上才长蝴蝶呢!不,你脸上长数学老师!

”数学老师”这个四个字,目前是我能想到的最可怕、最恶毒的名词。比青春痘还可怕。

我记得她第一次出现的时候,我的父母之间便开始了天崩地裂的战争。我真的很佩服她,五年前,做我班主任的她,只不过是一次小小家访,便分崩离析了我的家庭。

从此之后,父亲和母亲,不停的争吵,冷战,甚至厮打。最后,他们探讨离婚。分房子、分车子、分公司、分财产、分家具分盘子分碗可最终忘记了分一样——那就是我。

是的,分我。

当时的我,倒很想实现”剔骨还母,割肉还父”的伟大理想。可惜的很,他们根本就忘记了世界上还有一个我,更别谈我这可悲的伟大理想了。

后来,在这场”分”争之下,母亲最终崩溃。或许,”分东西”对于她只是想威胁父亲不要背叛的一个筹码,但是,她似乎忘记了,男人这种动物,一旦有了外心,就像喝了孟婆汤投胎转世了一样,旧人的好全不记得了。他”分”的如此彻底,如此干脆,最终绝了她的幻想。

他们说,世界上的女子,面对变心的男子,不做悍妇,就得做怨妇。

于是,我的母亲,做悍妇不成功之后,就做了怨妇——二十四楼上的风很大,她却跳的那样从容。她不想同他”分”了,她把她的全部都完完整整的留给他,包括她的生、她的死。

也好,她的死,成全了我——请原谅我用”也好”这个词。我是想说,她的死至少比他们离婚,然后两个人都当我是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的好——至少到现在,我只感觉我被父亲抛弃了,而没有被她抛弃。

我想,她死的时候,虽然绝望,但一定是舍不得我的,牵挂着我的。

”何物系君心,三岁扶床女。”对不起,妈妈,当年已经十二岁的我,却没有办法用这骨肉之情,帮你系住这个决绝的男人。

从那时起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一半时间是呆在鲁达达家里。鲁达达和鲁甜甜一直陪着我,还有做我钢琴家教的夏晚,也陪在我身边。

鲁达达负责在地上翻跟头,逗我笑。

鲁甜甜负责给我做好吃的东西,哄我开心,我不吃的时候,她就用小勺喂我,哄我吃,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年龄大一些的女孩子身上,都有一种天生的母性,那时候的她,温柔的眼神,总会让我想起温柔的母亲。

而夏晚,大多时间,则静静的看着我,沉默不语。鲁达达的奶奶,则在一边看着我们叹气,说,可惜了这么个孩子。

后来,有一次,夏晚为了哄我笑,去买了一把焰火。那些苍白的焰火跳荡着,就像温暖的星光,虽然点点,但依旧灿烂。

哦,鲁甜甜脸上那道小小的疤,也是那一天,夏晚不小心给烫的。当时的她,温柔的她,纤弱的她,紧紧咬着嘴唇,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,打湿脸颊初刚刚被烫起的一片水泡,还要摇着脑袋,安慰夏晚安慰我们,说不疼,不疼,真的不疼。

当时的她,多么的惹人心疼啊。我想,夏晚就是在那一刻,喜欢上她的吧?这就是鲁甜甜比万格可爱之处。

如果当时被夏晚烫伤的是我,估计我就不是默默流泪了,早跳高了,直接抓过夏晚,狂骂你个死猴子你个烂狐狸你个王八蛋你个臭豆腐块!老娘跟你拼了!

沉浸在回忆之中的老娘,我,还没来得及跟任何人拚,左脸颊已被突然出现的一人重重劈了一耳光,直接把我打愣,半天回不了神!

一个尖锐的声音歇斯底里:你个狐狸精!让你勾引人!

于是,我的左半边脸相较于右半边脸,直接变成了青藏高原。我想,难道是我跟夏晚表白的事情被鲁达达这个叛徒给出卖了,于是”鲁甜甜复仇号”来了?

《今天四月十三日》(二)预告

你们还记得吗?

我说过的,我会喜欢夏晚,喜欢到一辈子那么长。我还说,我坚持相信。

我知道,很多大孩子看到那里时,会笑我天真。

可是,如果,一个人的一辈子只有十八年这么长,那么,算不算,夏晚,我喜欢了你一辈子?

虽然没别人的一辈子那么长,但却是属于我的,一辈子。

写在故事后面的话:

写你的故事,对着QQ上,那些属于我们的对话;还有你纠结着少年心事的BLOG。这两个地方的字字句句,我突然发现,有那么多,最初我没在意;后来,才知,它们都是你设置的隐形炸弹,故事落幕时刻爆炸。

原谅我当初的不敏感。

一直知道,你不快乐。可我以为,你总会快乐起来。因为一直相信阳光和温暖,也相信你身边有阳光和温暖。

七个月零三天之前,你把自己的秘密BLOG留给我留给你的朋友。然后,在我们的QQ上留言:如果有一天,我不在了,请你一定要记得我。

这是你最后的留言。

从此,你消失了。

可在这七个月里,我一直相信,你会出现。

所以,这个故事,属于你的《今天四月十三日》在这里,暂时只刊登了(一)。因为,我不喜欢七个月零三天前,你留给我们的那个伤痕满满的结局。

我知道,你是爱看《花火》的,所以,奢望你能看到这个故事的(上)。然后,神奇的出现。将原来故事的结局改变——我写过了太多伤感的故事,可万格,我不希望,你得故事,结局是这么残忍。

请相信,有很多人,都在等待着,等待着在(二)里面,看到你平安的消息。

乐小米

2008年1月16日夜

特别提示:

www.lexiaomi.com/bbs米饭加汤版块,你的朋友小米、五花猫和众多米饭,在这里倾听你的心事和故事。

同时,让我们一起,等待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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